各相关协会、企业:
为促进我市商贸流通发展,根据《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瑞委发〔2019〕36号)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和瑞安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瑞商务〔2019〕139号)文件精神,由于首次实施网上申报,企业存在错报漏报现象,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瑞安市商贸流通发展政策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1、符合《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瑞委发〔2019〕36号)(附件1)、《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和瑞安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瑞商务〔2019〕139号)(附件2)文件规定的政策适用对象;
2、未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
3、不属于《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18〕81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为C类及以下(含C类)的企业对象。
4、申请项目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在2020年9月25日前登入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及材料。联系电话:65830332,65830595。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3、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对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足5000元的,不予奖补。
4、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本政策与市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
四、其他
有关商务政策解读问题,拨打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指南中的相关咨询电话。
附件1(P67)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和瑞安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产业政策文本的____.pdf
附件2:P8-9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doc
瑞安市商务局
2020年 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