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效用,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以《关于建立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通知》(温人社发〔2012〕175号)为指导思想,开展鹿城区鞋业人才培训示范单位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和认定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鞋业人才培训单位可向活动组委会提出申请。组委会将按照申报情况组织初审筛选、专家评审,遴选4家鹿城区鞋业人才培训示范单位,其中2家为专业培训机构,2家为鞋类企业,各获得5万元补助金额。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1.鹿城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所属培训中心申报条件:

(1)培训单位定位要突出制鞋专业性特色,布局要有职业技能特色,体现人性化要求;

(2)其专业教学与职业技能培训在区域范围内处于领先位置,有较高的专业就业率和社会声誉;

(3)有固定的培训用地,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控温度等设备;

(4)具有先进的培训理念,国内领先的教学设备和技能实训设备;

(5)培训工位数能满足教学计划和培训大纲的要求,可由不同的实训模块组成;

(6)有完善的管理机制与办法,积极吸引人员前来培训,年培训学员500人以上;

(7)配备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有较高的技能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专、兼职培训教师队伍,专职教师10人以上。

2.鹿城区鞋类企业所属培训中心申报条件:

(1)具有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根据企业职工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具备相应条件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职工培训,与2家以上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培训;

(2)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重点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有固定的培训场所,教学设备和技能实训设备能满足培训需求;

(4)有完善的管理机制与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年培训人次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三)材料要求

1.鹿城区鞋业人才培训示范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工作总结;

4.评价标准所涉及的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奖励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上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遴选材料凡涉及经济指标的提供上年度数据。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须于12月9日前在线填报。

联系人:周海帆,联系电话:13566239184

附件:1.鹿城区鞋类人才培训示范单位申报表

2-1.鹿城区鞋业人才培训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培训机构)

2-2.鹿城区鞋业人才培训示范单位评价标准(企业内训)

点击下载:附件1-2.doc

 

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