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鞋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中小微鞋业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发〔2017〕23号)和《关于印发鹿城区皮革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温鹿政办〔2018〕9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鹿城区鞋类中介服务示范机构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和认定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向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区经信局将按照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5家鹿城区鞋类中介服务机构,并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鹿城区注册、纳税的鞋类中介服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除外)。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能够为鞋类企业提供专业的金融、科技、知识产权、智能化改造等服务。

3.年服务鞋类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服务业绩比较突出。

4.具有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提供的服务内容,流程、标准、收费和期限做到公开透明。

(二)材料要求

1.鹿城区鞋类中介服务示范机构遴选申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年度经审核的会计(财务)年报;

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奖励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上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遴选材料凡涉及经济指标的须提供2018年度数据。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须于12月9日前在线填报。

联系人:周海帆,联系电话:13566239184

附件:1.鹿城区鞋类中介服务示范机构遴选申报表

2.鹿城区鞋类中介服务示范机构评价标准

点击下载:附件1-2.doc

 

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