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加快我区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实施千企智能化改造,决定开展鹿城区2019年度鞋业智能制造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和认定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鞋业企业可向活动组委会提出申请。组委会将按照申报情况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遴选5个鹿城区鞋业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各予以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注册、纳税及生产在鹿城区范围内的鞋类企业。

2.此次遴选的“鞋业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是指:在数字化产线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制造执行(MES)系统、在线监控和生产过程可视化,将工艺设计系统、生产组织系统和其他管理系统的信息进行集成,实现车间无纸化和可视化管理以及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3.要求项目智能化装备覆盖率不少于20%,智能设备投资不少于500万元。

(二)本年度内,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1.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

(三)材料要求

1.鹿城区鞋类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执照复印件);

3. 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工作总结。

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奖励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上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遴选材料凡涉及经济指标的须提供2018年度数据。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须于12月9日前在线填报。

联系人:周海帆,联系电话:13566239184

附件:1.鹿城区鞋类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请表 

2.鹿城区鞋业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评价标准

点击下载:附件1-2.docx

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