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深化“互联网+”在社会改革、制造业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产业的建设质量与规模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发〔2017〕23号)和《关于印发鹿城区皮革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温鹿政办〔2018〕9号)要求,决定开展鹿城区2019年度“互联网+”鞋创新示范产品(服务)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和认定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鞋创新示范产品(服务)可向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区经信局将按照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10件鹿城区“互联网+”鞋创新示范产品(服务),并给予每件产品(服务)2万元的补助金额。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1.申报人:在鹿城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机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鹿城的个人。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行业首创的产品和服务。

3.申报产品包括:紧贴“互联网+”时代背景,能够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我区鞋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鞋产业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

(二)材料要求

1. 鹿城区“互联网+”鞋创新示范产品(服务)遴选申报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产品相关知识产权材料;

4.产品照片或产品说明版式设计1份;每件作品不超过3张(每张图片电子文件统一为JPG格式,300dpi,A3纸尺寸大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

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奖励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上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须于12月9日前在线填报。

联系人:孙伦,联系电话:18858715721

 

附件:1.鹿城区“互联网+”鞋创新示范产品(服务)遴选申报表

2.鹿城区“互联网+”创新示范产品(服务)评价标准

点击下载:附件1-2.docx

 

 

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