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鲜明的规上工业企业,促进我区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委发〔2019〕3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龙湾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现就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一)申报对象:财税隶属关系在龙湾区(高新区)(不含浙南产业集聚区),且没有工业土地、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2019年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为9月18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助标准及面积认定
(一)按年亩均税收(2019年度亩均论英雄数据为准)20万元以上补助2元/月·平方米、年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补助3元/月·平方米,依次递增,每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补助金额不高于厂房租赁金额。
(二)申请的厂房租赁补助面积原则上以实际向税务部门缴纳租赁税时申报的面积为准。存在违法建筑的申报企业,对其违法建筑部分,不予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开具租赁发票,且承、出租企业当年没有相同的股东。如企业已取得土地或厂房合法权证,但因股权重组、投资或其它合作组成新公司而租用该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不给予补助。
(二)企业2019年度必须有科技研发投入(以区统计局报表为准)。
(三)2019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企业(浙南科技城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及严重失信名单企业不列入补助。
(四)项目申报前必须经属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如有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申报流程及申报资料
(一)申报流程:区经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企业登陆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报资料,申报时间为9月18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资料:
1、龙湾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龙湾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3、企业租赁协议(合同)、租金转帐记录及租赁备案。
4、企业不动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如租用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或村二产用地的,且租赁发票上无建筑面积的企业,需提供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登记表。
5、企业2019年度纳税证明及厂房租赁发票。
6、以上材料提供均为原件扫描件,并上传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
附件1.龙湾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龙湾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联系人:区经信局叶祥和 联系电话:86968733 )
温州市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