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瓯海企业首次录用的新员工,请速来申领消费券!

《关于进一步优化返工招工政策实施细则》(温瓯复办〔2020〕15 号)第七条、第五款“新员工每人可享受价值500元的消费券奖励”申报期即将结束,现将有关申领事项提醒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来瓯的新员工,在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给予500元消费券的奖励。

二、申报对象

瓯海区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纳税在瓯海(不包括“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D 类企业<2020 年新上规企业除外>以及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情传播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及纳入欠薪黑名单的企业)。

三、操作流程

1.由企业负责填写《新员工消费券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表内全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材料真实性审核。证明材料主要有: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2020年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截止日期:7月 31日前;

3.申报资料报送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1439室;

四、咨询电话

瓯海区发改局产业发展科0577-88519855。

五、申报注意事项

本次新招员工消费券奖励由企业统一申报,申报经公示后兑现给个人,兑现方式直接通过手机发送,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申领不成功的,一律由企业承担,务必再三核对准确。

新员工消费券奖励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