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以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竞争优势,着力组织实施一批推动我市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发展的项目。根据《乐清市本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乐财行〔2014〕278号)的精神,我局决定安排立项一批2021年度乐清市农业科技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项目类别为农业科技项目,包括欠发达乡、镇扶贫科技项目和科技特派员项目。其中扶贫科技项目主要支持大荆镇镇安、双峰片,仙溪镇,芙蓉镇雁湖片,淡溪镇四都、硐垟片,湖雾镇山上片,智仁乡,龙西乡,岭底乡,乐成街道城北片,白石街道中雁片等区域科技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凡在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村种植(养殖)业经营户等均可申报。同时,申报单位须开设银行基本户。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1.不符合乐清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
2.上一年度已获本市科技经费资助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3.以前年度承担的重点项目未验收又申报新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4.以往已经验收的内容相似、没有创新突破的项目。
5.不符合生态要求的项目。
6.经考察承担单位或个人没有能力完成的项目。
7.实地考察结果与申报内容不相符的项目。
8.存在纠纷的项目。
9.存在“非农化”和“非粮化”情况的
四、项目申报材料和要求
2021年乐清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从“中国乐清网”(http://202.107.218.143:8025/Login/Login.aspx)进入“乐清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未注册申报帐号的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设置用户名、密码并填写其它信息,网上提交用户名审核信息,经管理人员确认激活后,即可登陆系统,在线填写相关内容,进行项目的网上申报。
2.纸质材料申报: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经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和盖章。
3.申报材料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提供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或乡镇证明或村证明;提供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各一式五份,同时附上与项目相关的资料等。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1年度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
六、项目申报受理
农业科技项目受理科室为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为61510576。
附件:2021年度乐清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