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现和培育一批致力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优秀服务机构,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决定开展2019年度温州市中小企业“十佳”和优秀服务机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12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上旬。
二、参评范围
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术创新、融资服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法律维权等专业服务,取得显著服务成效,并积极配合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温州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在市平台网站(wz.96871.com.cn)注册并发布服务产品的服务机构。
(二)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运营3年以上(实体入驻市平台的服务机构例外),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有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对提供的服务内容、流程、标准、收费和期限做到“五公开”,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诚信形象,受到广大中小微企业好评。
(四)拥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含)比例不低于50%。
(五)热心服务中小微企业,积极参加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较好的服务声誉。上一年度服务温州市域范围内中小微企业100家以上,90%以上的用户对服务满意,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选流程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为自主报名、资格审查、入围评审、机构评选和机构表彰等五个环节。
(一)自主报名。从市经信局或市平台(wz.96871.com.cn/)网站下载申报资料,于12月16日前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二份)至市平台。每家服务机构根据自身主导服务项目选择申报类别(见附件1),并明确1-3项具体服务项目。
(二)资格审查。由市平台核实申报资料,根据需要对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按照申报类别进行归类。
(三)入围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服务机构,由市平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评选计划数的1.2倍确定入围名单。
(四)机构评选。对入围的服务机构,通过市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开设投票通道。投票结果按类别进行计分,得票最高分为满分,其余按照实际得票/最高得票×100来计算得分。按照评审阶段和投票阶段得分各占80%和20%计算总得分,并按类别根据总得分高低分别确定“十佳”机构和优秀机构初步名单。
(五)机构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分别授予“2019年度温州市中小企业十佳服务机构”和“2019年度温州市中小企业优秀服务机构”称号。
五、申报材料
评选活动申报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许可证(若本行业无需许可证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场地使用证明,接受服务的企业清单(100家以上,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相关荣誉证明,主要人员情况表及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按照评分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温州市中小企业十佳服务机构”和“温州市中小企业优秀服务机构”每年评定一次。“十佳”及优秀服务机构优先列为高质量发展服务券服务提供单位,并成为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服务机构联盟核心成员。
六、相关说明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评机构须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评选工作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郑伟臣88371659;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 李新华88968038。
附件:1、服务机构申报类别及评选计划数附件1.docx
2、温州市中小企业优秀服务机构评选申报表附件2.docx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