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协会 |
文件 |
洞人社〔2020〕30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区农民技术人员
初级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全区渔农村乡土人才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充实渔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根据浙农职评办〔2020〕1号和温科协〔2020〕28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全区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区渔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种植、养殖、渔农副产品加工、渔农业机械化、海洋捕捞、渔农业经营管理、渔农村能源、水利等技术工作的渔农民,均可申请评定农民技术职称。根据《洞头区渔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能工巧匠类型实用人才(包括技能带动型人才和文体类人才)纳入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今年评审专业有:蔬菜、果树、粮油、食用菌、茶叶、蚕桑、中药材、植物保护、养蜂、畜牧、兽医、家禽、经济动物饲养、农作物栽培、农产品粗加工、林业、园林、花卉、土管、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农田水利、农电、海洋捕捞、海(淡)水养殖、盐业等专业。
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分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
二、评审程序
(一)申请。由渔农民个人向街道、乡镇报名申请,申报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的填写《温州市洞头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评审表》(见附件1),同时附上能如实反映本人学历层次、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推荐。街道、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章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区科协,区科协会同区职改办审核后统一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定或推荐。
申报人及所在地街道、乡镇均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申报者提供假证书、假证明等与申报者本人事实不符的材料,将取消其3年申报与评定的资格;对把关不严,纵容弄虚作假的组织(或负责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评审。专业考评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书面材料、工作业绩和基层单位意见,进行综合考核评议,提出评定意见,报同级领导小组确认.
(四)公布。获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职称者,由区科协、区人力社保部门发文公布。
三、评审条件
农民技术职称评审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重要依据,发明专利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同时考虑学历和专业资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农民技术员
1.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获得农函大结业证书或绿色证书;初中毕业,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或高中毕业,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岗位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参加区级(含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者;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基本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小结。
(二)农民助理技师
1.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岗位分别4年、6年、8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参加区级(含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者;担任农民技术员职称3年以上;
2.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3.能参与制定技术工作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并能撰写工作小结;
4.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技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在本行业技术工作中成绩良好。
四、优惠待遇
农职称评定工作纳入全区渔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管理工作体系,对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获得者可获得全区渔农村实用人才称号,并享有如下待遇:
1.可参加全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活动。
2.可优先承包渔农业资源及获得渔农业开发项目、渔农业
贷款、技术资料、良种和农机具设备等方面的支持。
3.在开展实用技术改进、生产难题攻关等活动时,有关部门在立项、成果鉴定、专利申报、技术推广及渔农产品的产、供、销等方面提供服务,并给予相关政策优惠。
4.推荐事迹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人员参加各级先进工作者和劳模评选;对政治素质好、创业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人员,推荐进村级班子或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党。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评审表、成果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原职称复印件、照片及各级评委会推荐考核意见等,上述材料各一式二份,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二)评审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职称人员于10月30日前汇总,申报材料(文字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区科协。
(三)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评审要求组织开展评定和晋升,确保评定晋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区科协办公室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良伟(手机:13868350080/610080)
吕 娜(手机:15158555217/535217);
QQ 及邮箱:1074287963@qq.com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评审表
2.温州市洞头区2020年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汇总表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
评 审 表
姓 名
通讯地址 乡镇(街道) 村(居)
工作单位 邮 编
从业类别 从事专业
现有职称 批准时间
申报职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温州市洞头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选工作办公室制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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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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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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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年限 |
联系手机 (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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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技 术 简 历 及 主 要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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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及发明、专利、论文等成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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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村居)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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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意 见 |
(盖章) |
区
评
审
意
见 |
专业考评组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农职称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委会主任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温州市洞头区2020年度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专 业 |
从事专业年限 |
申报等级 |
通讯住址 |
联系手机 (短号) |
抄送: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