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做好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的求职路费补贴申报工作,根据《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洞政发〔2019〕3号)和《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试行)》(温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洞头区第二批高校毕业生求职路费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补贴标准

1.线下申报:毕业2年内(含毕业学年大学生)于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到洞头区企业就业(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一次性给予个人300元、500元、800元求职路费补贴。

2.线上申报: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2020年2月19日-6月30日期间首次到洞头区企业就业(须缴纳社保),所在企业符合洞政发〔2020〕4号规定的(详见附件2),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个人360元、600元、960元。

二、申报材料

1.线下申报材料:1.求职路费补贴申请表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线上申报材料: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洞头区求职路费补贴申请表》,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会保障卡等申报材料扫描件。

三、申报时间、地点

(一)线下申报时间、地点:

1.集中申报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30日(工作日)。

2.申报地点: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联系电话:0577-63488803。

(二)线上申报时间、地点:

1. 申报时间:2020年2月19日-9月30日。

2.申报网址: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申报对象的毕业2年内指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含2020年毕业生)。

2.企业指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洞头区的企业(不含灵昆)。

3.首次到我企业就业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之后。

4.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2020年2月19日-6月30日期间首次到洞头区企业就业(须缴纳社保),所在企业符合洞政发〔2020〕4号规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线上申报。

 

附件:1.求职路费补贴申请表

      2.洞政发〔2020〕4号政策规定的企业范围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