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低效工业企业改造提升专项激励资金使用办法》(乐经信〔2019〕100 号),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精益生产管理项目的补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9月1日期间,对实施精益管理生产效果突出的低效企业(B类及以下企业)给予项目补助。
二、补贴标准
精益生产管理项目实际投资额20%的补助,补助不高于5万元,不超过2019年企业地方贡献部分。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补贴申报表》(附件1);
2.《2020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绩效评分表》(附件2);
3. 由咨询公司出具的实施精益生产项目合同和费用发票复印件;
4、2019年度申报企业的纳税证明;
四、申报要求及时限
1、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2、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的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绩效最终评分应高于60分,否则不予补助。
4、申报日期:于2020年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乐清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和规划科。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和规划科,联系电话:62555687、 62568558。
附件1:2020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补贴申报表
附件2:2020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绩效评分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3日
关于组织申报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补贴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关于组织申报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补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