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低效工业企业改造提升专项激励资金使用办法》(乐经信〔2019〕100 号),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精益生产管理项目的补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9月1日期间,对实施精益管理生产效果突出的低效企业(B类及以下企业)给予项目补助。

二、补贴标准

精益生产管理项目实际投资额20%的补助,补助不高于5万元,不超过2019年企业地方贡献部分。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补贴申报表》(附件1);

2.《2020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绩效评分表》(附件2);

3. 由咨询公司出具的实施精益生产项目合同和费用发票复印件;

4、2019年度申报企业的纳税证明;

四、申报要求及时限

1、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2、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的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绩效最终评分应高于60分,否则不予补助。

4、申报日期:于2020年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乐清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和规划科。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和规划科,联系电话:62555687、 62568558。

 

附件1:2020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补贴申报表

附件2:2020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绩效评分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3日

关于组织申报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补贴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关于组织申报低效工业企业精益生产项目补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