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34号)、《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抓好2020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乐农〔2020〕38号)等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对种粮大户实行规模种粮补贴,现将规模种粮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160元。
二、申报程序
(一)农户申报。填报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申报表(附件1)、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耕地转包清单(附件3)或耕地转包协议,向田块所在地的村委会如实申报稻麦种植面积(跨村、跨乡镇、街道种植稻麦的农户向耕地所在地申报,并注明在其它地方种植稻麦的面积)。尚未办理“一折通”的,要到当地农商银行开户办折。相关信息要准确填入申报表中。跟种植有关的支出要有文字记录,发票收据等留底保存,以备上级核查。
(二)村委会核实公示。村委会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全面核实申报农户的身份证号码、“一折通”号码、联系电话等农户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实地核实申报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数据无误后登记造册(附件2),并将分户清册在村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公示无异议后,经村经办人、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签字并盖章后,将公示照片与申报材料一起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要认真核实申报对象在本村的稻麦种植面积,杜绝虚报现象。做到逐户登记,不允许拼户登记、小户拼大户申报。对申报农户在其它地方种植的稻麦,不计入本村面积,只在备注栏中注明。
(三)乡镇(街道)核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核查申报对象的稻麦种植面积,并仔细准确核对农户基础信息。对本乡镇(街道)跨村种植的申报农户进行面积合并,相关村及种植面积在备注栏中注明;跨乡镇(街道)种植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核实汇总后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
(四)行文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要在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并将纸质文件及清册汇总表送至市种植业站干常青处(植检大楼415办公室),联系电话:61889299。
(五)资金发放。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情况,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下发资金文件,并将应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通过乐清农商银行各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种粮大户“一折通”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补贴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对规模种粮补贴申报工作和督查工作负责。加强补贴操作人员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申报材料备份保存。申报表、耕地转包清单或耕地转包协议、汇总表、公示件等申报材料做到造册留档,以便备查。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加强核查力度,杜绝虚报、拼报等现象,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上报面积的真实性及上报材料的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当事人和领导人责任。
附件:1. 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申报表
2. 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分户清册
3. 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耕地转包清单
4. 关于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的公示(样张)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申报表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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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一折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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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耕地面积(亩) |
其中自包面积(亩) |
其中转包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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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麦种植面积(亩) |
地 址 |
小计 |
大小麦 |
早稻 |
连作晚稻 |
单季晚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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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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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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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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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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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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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公示后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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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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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自行复印此表,每户一式三份,上报村、乡镇(街道)各一份,农户自留一份。
附件2
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分户清册
乡镇(街道): 单位:亩
村名 |
大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开户银行 |
一折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承包及 流转面积 |
大小麦、水稻复种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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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大小麦 |
早稻 |
连作 晚稻 |
单季 晚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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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小数点保留两位数
村经办人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 村公章: 驻村干部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耕地转包清单
转入户姓名 |
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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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名 |
转出农户 姓名 |
面积(亩) |
座落地段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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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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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关于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的公示(样张)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50亩及以上的农户将享受规模种粮补贴。经各规模种植户申报,村委会审核,今年本村规模种植户共种植稻麦 亩。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漏报、虚报或拼报现象,请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或举报。本公示期限7天,从 月 日起到 月 日止。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61889299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