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引导我市自主创新企业合理专利布局,根据《乐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行[2020]93号)文件的有关内容,我局决定培育一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对象及条件

1、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申报当年新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含2件)或新增有效发明专利8件以上(含8件),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2件以上(含2件);

3、企业须有合法来源的专利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软硬件设施;具有相关项目的工作基础、工作经验和项目成果的优先;

4、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和分析工作;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5、企业应为相关产业领域的生产型企业,且专利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的40%以上。

6、完成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专利导航分析。

二、项目的要求

1、完成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对企业的发展现状、环境和定位进行分析,综合诊断企业特征与需求,选定本项目分析的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

2、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专利导航分析。围绕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领域,利用各种专利信息系统,开展关键专利、竞争对手和侵权风险等分析。

3、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开发策略分析。通过专利信息指导,优化创新方向、寻找引进或许可的急需专利技术;结合企业重点发展领域,确定专利布局、专利的收储;形成目标明确、分布有序、匹配资源的企业专利运营方案。

4、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将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深度融入企业各项决策,完善企业战略、产品、技术等相关发展规划并予以实施。

三、申报、验收和组织实施

1、申报:申报单位将《乐清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证明装订后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

2、验收:申报期结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完成实施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的项目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对立项的项目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全市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能力。

 

附件:乐清市企业运用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doc

 

             2020年5月29日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

乐市监〔2020〕50号关于申报乐清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