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乐清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企纾解采制销困难的意见》(温政办[2020]19号)文件精神,减轻疫情对我市春茶生产的影响,保障茶农持续增收,特制定我市应对疫情支持茶企纾解采制销困难的资金补助政策,助力茶产业生产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

(一)对2020年2月18日-4月30日期间招用市外采制员工且稳定就业20天以上的茶企,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招用市内采制员工且稳定就业20天以上的茶企,给予1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但应补助人数不高于去年同期该企业招工人数。

(二)对2月25日前复工复产的茶叶加工企业,给予3000元/家的一次性补助。

(三)对市农合联体系内受疫情影响的茶企(包括合作社、家庭农场),单户贷款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部分,国有性质的担保公司免收其2月1日至6月30日共5个月的担保费,市财政对免收费用进行全额补助。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我市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并在有效期内的茶企。

三、申报程序

(一)茶企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乐清市应对疫情支持茶企纾解采制销困难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SC)复印件,以及采制员工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工资册复印件等材料。报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科室为市种植业站,电话:61889275、61889299。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

 

附件:乐清市应对疫情支持茶企纾解采制销困难申报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应对疫情支持茶企纾解采制销困难申报表

申报单位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SC)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注册地址

   

招用市外采制员工人数

   

招用市内采制员工人数

   

2月25日前复工复产情况

   

贷款担保情况

   

申报单位意见

我单位承诺申报的数据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

乐农〔2020〕8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企纾解采制销困难的通知.pdf

乐农〔2020〕8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企纾解采制销困难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