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决定开展2020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和生态能源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农科发〔2018〕14号),2020年以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区域性农业产业)、农业绿色发展先行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基地等)为主要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县域范围内新技术新模式集成推广,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农业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标杆。
二、建设内容
按照农业绿色发展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经营机制三大“调整”及养殖业污染、农业投入品、田园环境三大“治理”要求,重点推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主要项目建设包括:
(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内建设氮磷生态拦截系统、沼液配送管网、秸秆收贮运、有机肥加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废旧农膜回收等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公共基础设施水平。
(二)主体设施装备建设。重点扶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主体建设规模场封闭式集粪棚、规模场臭气治理、节水灌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肥水一体化、沼液利用、种植业废弃物收集处置等设施设备,提升主体绿色发展水平。
(三)绿色技术模式示范推广。重点扶持化肥减量、农药减量、水肥一体化、避雨栽培、缓控释肥、加厚地膜及可降解地膜等绿色技术在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农药减量示范区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等集中连片区域示范推广。
三、扶持重点
按照“政府支持、主体实施、市场运作”原则组织实施。市财政加大扶持投入和统筹整合力度,分两年组织实施。补助资金突出集聚性、公益性、示范性和基础性,重点扶持五大工程所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设施装备建设和绿色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政策支持、引导资金投入和工作保障力度,集中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建设,项目根据《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19〕19号)文件政策标准执行,有上述项目建设已完善的申报绿色发展先行主体。
四、组织实施
(一)编制方案。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围绕“五大工程”建设和扶持重点,按照因缺补缺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进展安排及具体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报项目建设申报表经所属乡镇(街道)审核后,于6月15日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与能源办公室,联系人:林昌勇,联系电话:61889292,13506550288。
申报资料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建设申报表;3.项目建设平面图,有建筑工程的提供设计图及工程概算;4.提供土地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土地上有建筑物的提供土地合法用地手续;5.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2020年度农业生态与能源建设项目申报同时纳入农业绿色发展项目申报,不再另行发文。
(二)加强管理。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加强指导,规范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严格《乐清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项目台帐和标识标牌,标牌标识要标明项目名称、承担部门及监管部门。
(三)评价验收。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开展中期检查评价,情况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验收评价,届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验收评价、成效总结等情况省里将组织检查指导、抽查考评。
(四)加强保障。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规范项目管理;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长效运行机制建设。及时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农业绿色发展。
附件:1.乐清市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申报表
2.乐清市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主体)申报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申报表
一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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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主管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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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所属乡镇、街道(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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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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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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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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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建设详细内容清单 |
规模(数量) |
投资(万元) |
计划进度 |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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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五大工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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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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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预期效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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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乡镇、街道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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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乐清市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主体)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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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先行区(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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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管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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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所属乡镇、街道(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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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实施主体及地点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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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先行区(主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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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先行区(主体)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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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先行区(主体)绿色 示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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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乡镇、街道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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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