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战略部署,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2018年我市征集了乐清智能装备云、正泰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5个项目,以项目为载体,编制《乐清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实施方案(2019-2021)》,成功申报浙江省2019年度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工作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获得1000万元省级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申报项目的建设,其中300万元用于支持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建设及应用。根据《乐清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现组织申报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是在乐清市范围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亩均评价为B类及以上,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合法经营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项目需应用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并经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推荐。
(三)申报项目已实施完成,为企业实现一定的效益,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四)试点项目企业需积极配合开展示范推广活动,配有生产管理指挥大屏可供参观交流。
(五)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且该项目未享受财政补助。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经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盖章推荐后,上报市经信局。
(二)市经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认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最后由专家组形成评审意见。
三、申报材料
(一)《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三)项目已购进设备清单(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的试点项目名额为5个,满额即止。对通过专家评审的试点项目给与实际投资额的6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经信局数字化推进科307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联系人:林久良,联系电话:62522326,邮箱:59835265@qq.com。
附件:1. 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申请表
2. 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3. 已购进设备清单
已购进设备清单.xlsx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5日
关于组织申报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1).doc
关于组织申报乐清智能装备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1)-timevale-conv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