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市电子商务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汇编(二)的通知》(瑞防办〔2020〕116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和影响,打造线上“移动超市”,实现“线上接单、线下配送”,支持电商平台开展“无接触服务”,现就申报奖励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7月31日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1、符合《关于印发瑞安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汇编(二)的通知》(瑞防办〔2020〕116号)文件中关于企业开展“无接触服务”费用奖励申报要求,即2020年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农业电商平台。
2、未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
三、申报材料
1、1月23日-6月30日销售额的证明材料(纳税报表、统计报表)
2、平台销售额截图
3、平台持有的相关证明或截图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五、报送方式
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登录http://reward.
wenzhou.gov.cn/app?area=瑞安市
联系电话:65812671
瑞安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