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生态环境分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近年来,我市已成功创成一批省级、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生态环保理念逐步融入各行业、各领域,在全社会树立起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文明理念。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宣教阵地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度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度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号,考核、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功能区)需推荐1-3个候选单位参评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三、申报范围
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有突出建树的先进典型单位;在全市或当地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环保示范工程;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和社会形象,在全市或当地有重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教育辐射面广的单位,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公园、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动植物园,学校、企业、社区等。
四、申报依据
《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考评标准》(暂行)(详情见“绿色温州-宣传教育页面”)。
五、申报材料
按照动员鼓励、自愿申报原则,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生态环境分局推荐候选单位。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申报单位填报《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除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报送,u盘或光盘均可),一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
联系人:卓步胜,联系电话:0577-8836330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邮编:325000
电子邮件:1872726120@qq.com
附件: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表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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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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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主要工作 |
(可另附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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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功能区)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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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