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全市各文艺团队:

为鼓励和扶持乐清市文艺团队建设,发挥团队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社会文艺团队星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经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前置审核并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文艺团队或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优秀创作文艺团队。团队类型包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等(乡村艺术团根据温州市优秀乡村评审规定开展评审,不纳入本次评审范围)。

二、名额分配

根据文艺社团参评数量,评选20%左右为五星级团队、30%左右为四星级团队、50%左右为三星级团队。

三、评审原则

(一)有进有出、有升有降、总量控制。

(二)参评团队须经文化、民政部门审核登记。虽未经民政注册登记但属省级优秀创作文艺团队的,可直接申报参加评审(以省文旅厅文件为依据)。

(三)五星级团队必须从2019、2020年度评定的四星级、五星级团队中产生。初次参评团队最高可以评定为四星级。

四、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2。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5日到11月3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艺科(联系人:林芳芳,联系电话:0577—61880365,邮箱:46556010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推荐

根据乡镇(街道)规模,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乡镇(街道)文化站可择优推荐5支文艺团队、其他乡镇(街道)文化站可择优推荐3支文艺团队参加星级评选。已经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前置审核并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文艺团队,可直接向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材料。其他社会文艺团队需经乡镇(街道)文化站审核推荐。

六、评审方式

(一)初审。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各文艺团队的申报材料、自评情况和输入填报系统的数据进行审核、整理,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评审名单。

(二)评审。组织评审小组对参评的文艺团队进行评审,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评审结果运用

(一)根据评定结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在公共文化设施安排使用上,在政府组织的相关文化活动及有关文艺赛事上,优先考虑安排星级团队参与。

 

附件:2021年度优秀社会文艺团队星级评审台账(模板)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文广旅体5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社会文艺团队星级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