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个体工商户:
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汇编(二)》(瑞防办〔2020〕116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外地个体工商户返岗,尽快兑现政策红利,现根据人社局发布的实施办法, 开始启动个体工商户返岗补贴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4月30日,乘坐二等座以下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返瑞的个体工商户,给予其返程车票费用50%的补助。
一、申报时间
我单位于即日起至5月15日受理企业员工返岗补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对象及补助标准
1.申报对象
在瑞登记注册、自3月25日起至4月30日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返瑞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非瑞安籍贯的法人代表,不含员工)。
2.补助标准
按返程票价乘坐二等座以下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不包含飞机或自驾)返瑞的个体工商户,给予其返程车票费用50%的补助(乘坐列车一等座以上的,按同列车二等座票价计算)。
申报流程
(1)个体工商户将有效凭据、材料搜集齐备后报送安阳街道办事处三楼320(地址:商道大道150号);
(2)街道根据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有效票据予以审核、公示并发放补贴;
(3)街道需将辖区内补贴发放情况汇总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申报材料
(1)个体工商户本人乘坐的车票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银行卡号(工商银行);
(4)身份证复印件;
(5)安阳街道个体工商户返工费用补贴申报表
附件:安阳街道个体工商户返工费用补贴申报表
安阳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8日
安阳街道个体工商户返工费用补贴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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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名称(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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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商银行卡卡号 |
出发地点 |
出发日期 |
来自省份/地区(必填) |
到瑞日期 |
出行方式 |
票价金额 |
补贴 金额(50%)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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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 |
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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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补助人员必须和复工复产备案人员一致,否则不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