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市电子商务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16〕119号)、《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瑞委发〔2019〕36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扶持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起,发送申报通知后1个月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1、符合《关于印发瑞安市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16〕119号)、《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委发〔2019〕36号)文件中关于瑞安市电子商务企业赴外参展奖励、瑞安市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奖励、瑞安市电子商务培育示范奖励、持续做强电商产业(境内)、持续做强电商产业(跨境)项目申报要求。
2、未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
3、不属于《关于印发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18〕81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为C类及以下(含C类)的企业对象。
4、申请项目中瑞安市电子商务企业赴外参展奖励、瑞安市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奖励、瑞安市电子商务培育示范奖励的奖补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24日。持续做强电商产业(境内)和持续做强电商产业(跨境)奖励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3、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对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足5000元的,不予奖补。
四、报送方式
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登录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area=瑞安市
联系电话:65812671
瑞安市商务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