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企业: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9〕145号)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温瓯人社〔2019〕33号),决定开展2019年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和考核对象

1.评定对象:具备技能大师工作室相关条件,有志于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单位。

2.考核对象:2018年以前被评定为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和受市局委托的区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评定申报材料

1.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份);

2.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电子版文档。

三、考核提交材料

1. 工作室考核评估重点: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技术攻关研发、带徒传艺、技术交流等。

2.考核流程:采取工作室自评和专家组考核评估相结合方法进行评估。

3.考核自评材料

(1)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自评表(一份)

(2)年度工作总结(包含年内工作室主要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成员变更、技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自评表和电子版文档。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自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

2.报送地址: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管理科(娄桥街道平天路区行政服务中心12号楼808室),联系人:章青叶,联系电话:88521182、88581557,邮箱:759546973@qq.com。

 

附件: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自评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