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各民办学校:
为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0号)第二十三条“实施民办学校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对民办学校用贷款资金建设的项目,给予贴息补助,当年贷款贴息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单个项目年度贴息补助原则上不高于贷款利息的30%”政策,现就申报市直属民办学校2021年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补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3日~3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2021年使用贷款资金建设项目的市直属民办学校。
三、申报路径
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申报,学校登录账号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的法人账号。
四、申报材料
包括申请报告、贷款合同、贷款在审批机关备案或审议材料、2021年支付利息凭证、学校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学校名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以上申报材料直接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上传。
五、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申报资料进行审计,并根据建设项目内容、银行贷款数额、学校财务实际等情况确定补助学校和补助金额。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