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市电子商务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办法(试行)》(瑞商务〔2020〕147号)、《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瑞政发〔2020〕10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及申报方式、时间
支持鼓励培育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具体包括(1)瑞安市跨境电商进口交易额、(2)瑞安市跨境电商人才奖励(个人)、(3)瑞安市院校开设跨境电商订单班补助、(4)瑞安市跨境电商限上企业奖励、(5)跨境电商出口业务、(6)第三方平台助力瑞安企业发展跨境电商、(7)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基地、(8)省内口岸出运的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等项目给予支持。
项目1-4项,采取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在应在2021年4月25日前,登入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选择地区瑞安市,对照相应项目进行申报。具体支持内容以及应递交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5-8项,采取纸质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在2021年4月25日前,直接向瑞安市商务局1406室申报,并填报《补助申请表》(附件1)。具体支持内容以及应递交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二、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瑞安市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政策中规定的其他单位);
2、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关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未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
4、不属于《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18〕81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为C类及以下(含C类)的企业对象。
5、奖补支持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期间已实施完成。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四、其他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商务局电商科:薛挺、沈依依,电话:65812671。
瑞安市商务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