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市电子商务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办法(试行)》(瑞商务〔2020147号)、《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瑞政发〔202010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及申报方式、时间

支持鼓励培育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具体包括(1瑞安市跨境电商进口交易额、(2)瑞安市跨境电商人才奖励(个人)、(3)瑞安市院校开设跨境电商订单班补助、(4)瑞安市跨境电商限上企业奖励、(5跨境电商出口业务、6第三方平台助力瑞安企业发展跨境电商、7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基地、8省内口岸出运的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等项目给予支持。

项目1-4项,采取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在应在2021425日前,登入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选择地区瑞安市,对照相应项目进行申报。具体支持内容以及应递交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5-8项,采取纸质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在2021425日前,直接向瑞安市商务1406申报,并填报《补助申请表》(附件1)。具体支持内容以及应递交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二、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瑞安市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政策中规定的其他单位);

2、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20201231日前已取得相关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未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

4、不属于《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1881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为C类及以下(含C类)的企业对象。

5、奖补支持项目应在202011日至202012 31日期间已实施完成。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其他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商务局电商科:薛挺、沈依依,电话:65812671

附件:附件1: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瑞安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x

 

 

瑞安市商务局

20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