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20〕2号),现就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温州市直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社保缴纳属地原则),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到2020年12月31日,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道德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学历、资历
1、技术员:
①中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②高中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③初中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④获得相关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员资格。
2、助理工程师:
①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②中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高中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④初中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⑤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必须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⑥获得相关工种高级工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3、转评: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任职资格(必须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4、其他:
①建设工程相关学历,专业评审对象专业年限可以减少1年。
②社保:外地流动到温的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需至少3个月在温社保缴费的记录。
③工程技术领域人才对应职业: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职工(工种)。
三、申报评审专业(限以下专业)
工程造价 、建筑结构、 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施工、建筑机械、工程勘察、白蚁防治、岩土工程、建筑工程管理、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建筑材料 (限事业单位)
四、申报程序
为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实现人才信息集中和数据共享,根据省人力社保厅部署,从今年起,职称评审统一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指定专人注册登陆申报系统(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管理。
2、申报人员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后,须完善个人业绩档案信息,经用人单位审核过的业绩资料可作为职称申报的业绩内容。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计划类型、申报职称系列、单位隶属关系等,选择相应的申报计划进行申报,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选择提取个人业绩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用人单位应及时对职称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导出申报人员公示表,在单位内部全信息公示一周以上。
4、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评审费网上缴纳,导出下载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评审表,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一式2份送至温州市住建局职改办(市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2楼职改办)。
五、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上传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申请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六、评审办法及其他事项
(一)评审办法
评审初级实行量化评价,根据评审对象的学历、资历与能力、个人荣誉与面试情况,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通过率不高于申报总人数的75%。
(二)其他事项
评审通过人员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执业服务—高级职称与专技考试栏目选择初级,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七、网上申报时间与联系电话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31日,联系电话:89987082。
八、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收费执行,收费100元(因网上系统未完善,评审费在报送评审表时,请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只支持pos机收费)。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