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市电子商务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瑞委发〔2019〕36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扶持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25日起,发送申报通知后1个月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1、符合《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委发〔2019〕36号)文件中关于持续做强电商产业(境内)、持续做强电商产业(跨境)项目申报要求。
2、未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
3、不属于《关于印发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18〕81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为C类及以下(含C类)的企业对象。
4、持续做强电商产业(境内)和持续做强电商产业(跨境)奖励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3、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
4、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本政策与市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
5、对企业的奖补资金进行总量控制,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日期至成立后第四年12 月31 日连续经营超三个年度)企业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限。
企业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计算方式
地方综合贡献度是指企业在政策条款适用当年所缴纳的增值税(不含免抵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以入库数为准。计算公式如下表1。
表1:瑞安市企业部分税收收入地方留成计算公式
区域 |
税 种 |
地方留成部分 |
瑞安市 |
增值税 |
=入库增值税×50%×80% |
营业税 |
=入库营业税×50%×80% |
|
企业所得税 |
=入库企业所得税×40%×80% |
四、报送方式
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登录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area=瑞安市
联系电话:65812671
瑞安市商务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