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温委办发〔2016〕76号)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温州市科技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实施操作细则》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要符合《温州市科技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实施操作细则》中的《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
(二)项目所属的技术合同应在2016年7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签订,并已在辖区网上技术市场和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以在线填报形式上报:
请各单位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登录温州科技大脑办事系统(网址http://kjzj.wzkj.gov.cn:5111/),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如果没有账号请先去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登录后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表》,于2020年7月15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线提交盖章PDF格式申报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审核推荐
请各地科技部门按隶属辖区在线严格审查申报单位材料,务必剔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杜绝虚假交易项目。在线审查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估,按照政策规定对符合要求项目给予补助。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改革绩效处潘锋,88962047。网络技术支持联系人:温从志,13858046767。
附件:
1.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细则
2.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模版
4.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承诺书模版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