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 |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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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妇女联合会 |
洞人社〔2020〕12号
关于开展2020年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
和医务护工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高质量完成2020年温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家政服务提升工程,提高广大群众就业本领,为我区康养、家政领域输送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妇联决定联合举办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和医务护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
在劳动年龄(女,23-55周岁)内;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用普通话交流;身体健康;有意愿从事月嫂(母婴护理)或已从事月嫂(母婴护理)工作的渔农村妇女。
2.医务护工:
在劳动年龄(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内;身体健康;有意愿从事医务护理或已从事医务护理工作的渔农村劳动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专项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申报医务护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工作年限:申报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医务护工工作年限采取个人承诺。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5月20日-5月29日;
2.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报名地点:各街道(乡镇)妇联;
3.医务护工报名地点: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3.温州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申请表(个人)(附件1)。
五、培训时间、地点
拟定于6-7月份开班,每个街道(乡镇)原则上至少组织开展一期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和一期医务护工培训,培训地点原则上设在报名人员较多的街道(乡镇)。若单个街道(乡镇)报名人数达到30人以上,可在该街道(乡镇)单独办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费用
学员通过考核取得证书的,培训(含考核)费用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机关事业正式编制人员除外)。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费、交通差旅费自理。
七、其他事项
1.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已列入2020年温州市民生实事内容,各街道(乡镇)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
2.各街道(乡镇)于6月1日前将第四条所列的报名材料和《温州市洞头区城乡劳动力学员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3楼307职业培训室(请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948810128@qq.com),联系人:张力,联系电话:521605、63480768。
3.参加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培训的学员报名时应预先缴纳考核鉴定和材料费300元,参加医务护工培训的学员报名时应预先缴纳考核鉴定和材料费200元,由各街道(乡镇)先行代收,然后交至培训机构,学员通过考核取得证书后,培训机构全额返还,中途退学或未通过考核者,预缴费用培训机构不予返还。
4.培训考核合格者,有意愿从事相关工作的,可由区人力社保局推荐就业。
附件:1.温州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申请表(个人)
2.温州市洞头区城乡劳动力学员汇总表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洞头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温州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申请表(个人)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1、免冠2寸黑白,或者白底彩色近照 2、相片尺寸:48X33mm 3、头部尺寸: 宽:21-24mm 长:28-3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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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来源 |
学校 □ 企业 □ 部队 □ 社会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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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附复印件) |
文盲或半文盲□ 小学□ 初中□ 职高□ 高中□ 高技□ 中专中技□ 专科□ 大学本科□ 硕士□ 博士□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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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军官证□ 香港证件□ 澳门证件□ 台湾证件□ 外国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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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附复印件)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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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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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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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
申报级别 |
专项□ 高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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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新考□ 补考□ |
考核科目 |
理论□ 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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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与个人承诺 1.工作年限: 本人从事 岗位已累计工作 年,自 年 月 至 年 月,现根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申报 专项职业能力鉴定。 2.个人承诺: 我申报参加专项职业能力鉴定,为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报名填写(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学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二、本人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试机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不参与任 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三、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 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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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单位 |
该生已经完成国家职业标准上规定的有关培训 (共 学时)。 |
鉴定所站 |
经审核,该生所报材料属实。所提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审核,已符合报名资格。 |
鉴定中心 |
审批通过□
未达申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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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盖章) |
(盖章) |
附件2
温州市洞头区城乡劳动力培训学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培训专业: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所在街道(乡镇)+村(社区) |
联系电话(或移动短号)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