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
根据《乐清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乐科字〔2018〕32号)的规定,现将2019年乐清市农业重点科技项目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提交的验收材料:(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2)合同书复印件;(3)工作总结报告;(4)技术总结报告; (5)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发票;(6)其他相关材料。
2、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务必4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上报验收材料;项目需延期验收的,要提出书面申请。
3、验收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报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电话:61510576)。
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充分重视项目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及时准备验收材料,并按时上报。
附件: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申请书
2.农业项目结题有关要求
3.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终止)申请表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