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9号)、《乐清市粮油生产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乐财农〔2019〕57号)等文件精神和乐清市2021年农业扶持政策,今年继续实行旱粮和油菜生产直接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旱粮、油菜补贴按2021年农业扶持政策标准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生产主体申报
生产主体填写旱粮(油菜)生产基地申报表(附件1),附耕地转包清单(附件2)或耕地转包协议,向耕地所在地村(居)委会如实申报。要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和乐清农商银行“一卡(折)通”账号等相关信息。
(二)村(居)委会审核公示
1.认真审核申报主体在本村的旱粮(油菜)生产基地面积,杜绝虚报谎报现象。对申报主体在其它地方种植的,不计入本村面积。
2.仔细准确核对申报主体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一卡(折)通”号码等基础信息。
3.核实后的申报表和耕地转包清单必须在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并做到多点公示。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盖章,并与公示照片一起上报乡镇(街道)。
(三)乡镇(街道)核实公示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实地核实基地种植情况。核实后,登记造册,并将基地汇总表(附件3)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
(四)乡镇(街道)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在2021年3月31日前(玉米、番薯、大豆等夏秋季旱粮作物在2021年8月底前)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将基地汇总表电子文档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站,联系人:干常青,联系电话:61889299。
(五)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经审核确定后,通过乐清农商银行“一卡(折)通”发放到户。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把旱粮和油菜生产基地补贴工作抓紧抓好。同时要加强核查力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上报的基地种植情况真实性负责,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在汇总核实旱粮生产基地时,由于旱粮作物种类多,生长季节不同,时间跨度大,请乡镇(街道)要在每季旱粮播种后及时督促申报工作,并对已上报的旱粮生产基地及时核实汇总公示,保存好相关申报资料和公示资料。
(三)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档案管理,做好有关申报材料备份保存。复印相关申报材料,并与公示件等资料造册留档,以备检查。
附件:1.2021年旱粮(油菜)生产基地申报表
2.耕地转包清单
3.2021年旱粮(油菜)生产基地汇总表
4.关于2021年旱粮(油菜)生产基地面积的公示(样张)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旱粮(油菜)生产基地申报表
申报主体 (盖章)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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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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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名称 |
作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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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落地段 |
连片种植 面 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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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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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 “一卡(折)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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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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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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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核实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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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耕地转包清单
转入户姓名 |
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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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名 |
转出户姓名 |
面积(亩) |
座落地段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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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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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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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旱粮(油菜)生产基地汇总表
乡镇(街道): 单位:亩
基地生产主体 |
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一折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座落地点 |
作物名称 |
基地面积 |
备注 |
上报单位(盖章): 调查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2021年旱粮(油菜)生产基地面积的公示(样张)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今年种植旱粮(油菜)的主体将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经各生产基地主体申报,村委会审核,今年本村共种植旱粮与油菜____亩。现将基地主体、种植面积予以公示(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漏报或虚报现象,请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或举报。本公示期限7天,从 月 日起到 月 日止。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61889299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
乐农〔2021〕34号关于做好2021年旱粮和油菜生产直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