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2018〕83号)、浙江省经信厅和财政厅《关于在18个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县(市、区)重点行业开展智能技术改造咨询诊断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9〕29号)、《乐清市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咨询诊断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乐经信投资〔2019〕90号)等文件要求,为我市企业的智能化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改造方向和路径,现就开展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公司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咨询诊断服务机构申报要求

面向市内、市外服务机构征集,要求符合《乐清市智能化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机构遴选标准》(附件1),采取机构自荐方式。为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以在乐咨询服务机构牵头,整合市外知名咨询服务机构和解决方案供应商组建联合体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

二、任务要求

1.时间要求:符合申报要求的机构,在3月15日前提交《乐清市智能化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2),盖章后报市经信局(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数量要求:数量不限,凡是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纳入服务机构库,为对象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服务。

三、审核流程

机构自主申请,市经信局邀请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纳入服务机构库。

联系方式:乐清市经信局投资技装科,联系电话:62582218,电子邮箱:695877@qq.com。

 

附件: 1.乐清市智能化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机构遴选标准

           2.乐清市智能化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机构申报书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日

关于征集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公司的通知(1)(1)-timevale-conv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