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美丽田园创建行动,全面做好美丽田园的洁化、绿化、美化、优化,打造一批亮点节点项目,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乐委发〔2018〕44号)、《关于印发乐清市美丽田园创建暨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美丽田园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类别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景观点设置建设
(三)农田保洁美化建设
三、补助标准
(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路沟渠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每亩补助在4000元以内。
(二)景观点设置建设。原则上同意建设不影响农业生产,不破坏耕作层的简易农业景观点。农业景观点设置工程,按照核定投资额70%予以补助。
(三)农田保洁美化建设。用于农田保洁、绿化、美化等,按每亩4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项目申报范围
美丽田园申报范围为市全域,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300万元;全域美市级重点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五、创建数量
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建设内容,择优立项数量不超过2个。
六、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文件形式申报,落实具体位置地块,明确四至范围。
(二)申报要求。一经立项,未经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同意,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否则不予验收。
(三)申报时间。将申报文件、实施简表等材料于2021年1月31日前送交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联系人:许溢敏,联系电话:61880133,手机:13736390737。
申报项目材料采取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农民信箱)双轨并行方式上报。
附件:美丽田园项目建设简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美丽田园项目建设简表
申报单位 |
(盖章) |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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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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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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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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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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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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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建设内容 |
规模 |
计划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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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乡镇 (街道)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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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