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有关单位:
为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创建农家乐精品,促进农家乐品牌建设,根据《乐清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18〕28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创建精品项目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已创建精品项目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两年内不能申报。
二、申报内容
申报创建项目需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完备,并在8月31日前完成创建任务。具体申报项目可确定以下项目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
1.垃圾、油烟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农家乐经营户(点)纳入市政和村庄的污水处理管网;不具备纳管条件的要建设小型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
2.农家乐的休闲游乐设施改造,改善休闲环境和提升农庄品位。要求结合当地传统文化、优势产业和农耕文明的特色主题,各功能区块能围绕时尚主题进行设计,设计别具风格。
3.厨房和冷菜间标准化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4.营销窗口改造,做好当地特色农产品、民间工艺品展示和营销服务。
5.开拓符合农家乐特色的休闲娱乐项目,创新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6.挖掘民俗文化,开展富有特色民俗文化展演活动。
7.其他有利于农家乐品质提升的项目。
三、补助标准
乐清市级精品项目建设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必须在20万元以上,一般不超过5家。经验收合格后每家经营户(点)补助核定投资额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在2020年创建上述项目的经营户(点),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由乡镇(街道)初审后择优选择1-2家申报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培育项目,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实地评估后,择优确定精品培育项目并予以发文立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街道)初验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进行验收。
五、申报时间
各乡镇(街道)于4月10日前将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和乡镇(街道)上报文件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B103办公室),联系人:许溢敏,联系电话:61880133。
附件: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