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9年度激励政策〉的通知》(乐经信〔2019〕71 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制造企业销售设备申请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申请补助企业必须为本辖区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制造企业目录库内企业,年销售额(不含税价)达500万元以上的;补助销售设备为2019年度出售给乐清本地生产企业使用,单台销售2万元以上的设备;补助按照设备销售价的5%(不含税)给予制造企业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制造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本年已销售本地企业设备清单汇总表(不含税价格)(附件2);
3.销售发票复印件(按设备清单汇总表顺序排列);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纳税证明(全部需要企业盖章);
6.企业承诺书(附件3)。
三、其它事项
申请企业请于4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送至乐清市经信局投资技装科306办公室,企业复印销售发票时请将发票(原件)提前折叠好(经信局收到纸质材料初审后将会同财政局到企业现场对销售发票(原件)进行核对)。
经信局技装科联系人:郑挺,联系电话:62521890。
附件:1.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制造企业资
金补助申请表
2.本年已销售本地企业设备清单汇总表(不含税价格)
3.企业承诺书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0〕19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制造企业销售设备申请补助的通知.docx
乐经信〔2020〕19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制造企业销售设备申请补助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