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助益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总体水平的快速提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对温州市知识产权建设工作的智库资源优势,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用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温市监〔2020〕13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评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市监规〔2019〕5号),决定在原有专家库基础上,更新、增补温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聚焦先进装备制造、特色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围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面向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机构,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企事业及相关单位或专业技术学会等相关组织(机构)开展征集工作。

征集范围重点是长期关注、研究、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并作出一定贡献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二、 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熟悉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认真严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愿意积极参与专家库相关工作,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二)专业要求:

1.知识产权专家

主要是在司法部门(包括仲裁)、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单位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管理、代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专业人员,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的专家,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2.区域经济发展专家

熟悉知识产权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对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够为知识产权新模式的探索、产业价值的提升提供建议和新思路。

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可放宽条件限制。所有专家库成员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应不少于3年。

三、主要职责

专家经审定后聘任为温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单次聘期为两年。根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主要参与以下相关工作:

1.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地方、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2.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研究和政府项目的招投标评审;

3.参与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的知识产权论证和预警研究,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4.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或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研究讨论,提出有关有效解决方案的专家建议;

5.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信息利用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供公共服务;

6.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7.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四、申报时间及遴选方式

(一)申报人员须填写《温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于3月15日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或市局相关处室提出申报。

(二)市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确定,纳入温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库。

联系人:市局知识产权处林吟莹,电话:88909887;13868313613。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用专家推荐审批表.doc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