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政发〔2018〕41号)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享受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上企业(2019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的除外);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乐清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202.107.218.143:8025), 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2020年度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2020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申请表填报及研发投入审计说明

1.理解内涵。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政策中的研发经费,是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鼓励企业真正投入研发的科技创新经费,有别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年度专项审计的研发经费,有别于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经费,有别于上报统计局的研发经费。

2.合理归集。高企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实施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使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错报。在申报补助申请表时,严挤水分,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和研发经费。研发经费归集,不能将公司管理、财务等非研发人员的薪筹经费纳入;不能将企业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纳入,同时将研发废品回料回收收入经费的剔除;不能将技改设备作为研发设备纳入;合理归结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等。

3.严格把关。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及研发经费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严挤水分,合理把关,剔除非研发经费,真正对科技创新投入进行补助。

五、注意事项

1.未注册申报帐号的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设置用户名、密码并填写其它信息,网上提交用户名审核信息,经管理人员确认激活后,即可登陆系统,在线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2.企业在线填写并提交《2020年度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后,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委托的审计机构对2020年度研发费用的审计。

市科技局联系人:瞿剑丹,联系电话:62555172,联系地址:乐清市建设东路科技巷1号。

 

 

附件:1.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报指南

          3.2020年度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x

       关于申报2020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