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21〕296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创建农家乐精品,促进农家乐品牌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创建精品项目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已创建精品项目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原则上三年内不能申报。
二、申报内容
申报创建项目需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创建任务。申报项目具体内容为下列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
(一)垃圾、油烟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农家乐经营户(点)纳入市政或村庄的污水处理管网,不具备纳管条件的要建设小型适用污水处理设施;
(二)农家乐休闲游乐设施改造,改善休闲环境和提升农庄品位。要求结合当地传统文化、优势产业和农耕文明的特色主题,各功能区围绕时尚主题进行设计,设计别具风格;
(三)厨房和冷菜间标准化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营销窗口改造,做好当地特色农产品、民间工艺品展示和营销服务;
(五)开拓符合农家乐特色的休闲娱乐项目,创新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六)挖掘民俗文化,开展富有特色民俗文化展演活动;
(七)其他有利于农家乐品质提升的项目。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照《乐清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21〕296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创建申报条件的经营户(点),应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每个乡镇(街道)初审后择优选择1-2家申报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培育项目,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经实地评估后,择优确定精品培育项目并予以发文立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街道)初验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进行验收。
五、申报时间
各乡镇(街道)于10月20日前,将《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和乡镇(街道)项目申报文件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B103办公室),联系人:许溢敏,联系电话:61880133。
附件: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
申 报 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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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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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类别 |
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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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属性 |
○新建 ○扩建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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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投资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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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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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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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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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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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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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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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与项目 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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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填写基本情况:立项背景、建设目标等; 2.项目单位情况:星级评定日期、主要设施、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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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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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资必要 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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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 2.资源优势及其与当地主导产业关系; 3.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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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 设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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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 2.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 3.项目运行机制和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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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支 持 环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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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具体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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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投 资 估 算 与 资 金 筹 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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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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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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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单位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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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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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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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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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投资构成 |
金 额 |
合计 |
其中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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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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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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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项 目 单 位 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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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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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乡 镇 街 道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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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印发
乐农〔2021〕206号关于做好乐清市2021年度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