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街、协会、企业

根据《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瑞委发〔201936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和瑞安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瑞政发2019139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 管理办法的通知》(瑞政发〔2020106 号)和《关于印发瑞安市发展总部经济与促进贸易回归政策意见的通知》(瑞投促〔20209 号)文件精神,为支持企业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市商贸流通和贸易回归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瑞安市商贸流通和贸易回归政策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限下转限上:2020实现限下转限上的商贸流通企业

2社零增长:2020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且同比增幅超过10%的限上入统商贸企业;

3贸易回归:在瑞安注册和纳税的国内贸易回归企业,并经市商务局审核确认,且2020年年度贸易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内贸批发企业不少于2000万,零售企业不少于500万元,电商企业不少于500万元。

4、其他符合《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瑞委发〔201936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和瑞安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瑞政发2019139号)(附件7)文件规定的政策适用对象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在2021323日前(贸易回归相关政策兑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47日)登入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根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及材料。联系电话:6583033265830595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3、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对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足5000元的,不予奖补。

4、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本政策与市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

四、其他

有关商务政策解读问题,拨打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指南中的相关咨询电话。

 

附件1: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和瑞安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产业政策文本的____.pdf

附件2: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doc

 

                                 瑞安市商务局

                                202038